译文
“吴子派札来(鲁国)访问。”
吴国本无所谓国君,无所谓大夫,这则记载为什么承认它有国君,有大夫呢?为了表明季子的贤啊。季子贤在哪里呢?辞让国君的位置啊。他辞让君位是怎么一回事呢?谒、馀祭、夷昧跟季子是一母所生的四兄弟,季子年幼而有才干,兄长们都爱他,一起想立他做国君。谒说:“现在如果就这样仓促地把君位给他,季子还是不接受的。我愿不传位给儿子而传位给弟弟,由弟弟依次接替哥哥做国君,最后把君位传给季子。”馀祭、夷昧都说行。所以几个哥哥在位时都勇敢不怕死,每次就餐必定祈祷,说:“上天如果让吴国存在下去,就保祐我们早点遭难吧。”所以谒死了,馀祭做国君。馀祭死了,
鲁襄公二十九年(公元前544年),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,《左传》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。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。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(公元前585年)就已称王。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,《春秋》记事称之为“吴子”,“子”的爵位在公、侯、伯之下,所以实际上是贬称。而《公羊传》出于“诸夏”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,甚至否认吴国“有君、有大夫”,认为《春秋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。这篇文章就是《公羊传》解释《春秋》为什么用“吴子”肯定吴国“有君”,用“聘”肯定吴国“有大夫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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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544年(鲁襄公二十九年),吴国派公子札访问鲁国,《左传》对经过情形有详细记载。当时的吴王馀祭是公子札的二哥。吴国在公子札的父亲寿梦就位时(前585年)就已称王。但中原诸国还是视吴国为蛮夷之邦,《春秋》记事称之为“吴子”,“子”的爵位在公、侯、伯之下,所以实际上是贬称。而《公羊传》出于“诸夏”的民族偏见和地域偏见,甚至否认吴国“有君、有大夫”,对《春秋》记事用语理解为抬高了吴国的地位。
这篇文章是《春秋公羊传》解释《春秋》为什么用“吴子”肯定吴国“有君”,用“聘”肯定吴国“有大夫”的。全文层层设问,步步深入,以事实说明公子札的贤、仁、深明大义,正是他使吴国在诸夏
圣人为政一国,一国可倍也;大之为政天下,天下可倍也。其倍之,非外取地也,因其国家去其无用之费,足以倍之。圣王为政,其发令、兴事、使民、用财也,无不加用而为者。是故用财不费,民德不劳,其兴利多矣。
其为衣裘何?以为冬以圉寒,夏以圉暑。凡为衣裳之道,冬加温、夏加凊者芊[鱼且],不加者,去之。其为宫室何以为?冬以圉风寒,夏以圉暑雨。有盗贼加固者,芊鉏;不加者,去之。其为甲盾五兵何以为?以圉寇乱盗贼,若有寇乱盗贼,有甲盾五兵者胜,无者不胜。是故圣人作为甲盾五兵。凡为甲届五兵,加轻以利,坚而难折者,芊鉏;不加者,去之。其为舟车何以为?车以行陵陆,舟以行川谷,以通四方之利。凡为舟车之道,加轻以利者,芊鉏;不加者,去之。凡其为此物也,无不加用而为者。是故用财不费,民德不劳,其兴利多矣。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、鸟兽、犬马,以益衣裳、宫室、甲盾、五兵、舟车之数,于数倍乎,若则不难。故孰为难倍?唯人为难倍;然人有可倍也。昔者圣王为法,曰:“丈夫年二十,毋敢不处家,女子年十五,毋敢不事人。”此圣王之法也。圣王既没,于民次也,其欲蚤处家者,有所二十年处家;其欲晚处家者,有所四十年处家。以其蚤与其晚相践,后圣王之法十年。若纯三年而字,子生可以二三年矣。此不惟使民蚤处家,而可以倍与?且不然已!
今天下为政者,其所以寡人之道多。其使民劳,其籍敛厚,民财不足,冻饿死者,不可胜数也。且大人惟毋兴师,以攻伐邻国,久者终年,速者数月,男女久不相见,此所以寡人之道也。与居处不安,饮食不时,作疾病死者,有与侵就援橐,攻城野战死者,不可胜数。此不令为政者所以寡人之道、数术而起与?圣人为政特无此,不圣人为政,其所以众人之道,亦数术而起与?
故子墨子曰:“去无用之费,圣王之道,天下之大利也。”
今有客马,日行三百里。客去忘持衣。日已三分之一,主人乃觉。持衣追及, 与之而还;至家视日四分之三。问主人马不休,日行几何?答曰:七百八十里。
术曰: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,半其余,以为法。〔按:此术“置四分日之三,除三分日之一”者,除,其减也。减之余,有 十二分之五,即是主人追客还用日率也。去其还,存其往。率之者,子不可半,故倍母,二十四分之五。是为主人 与客均行用日之率也。〕
副置法,增三分日之一。〔法二十四分之五者,主人往追用日之分也。三分之一者,客去主人未觉之 前独行用日之分也。并连此数,得二十四分日之十三,则主人追及前用日之分也。是为客用日率也。然则主人用日率者,客马行率也;客用日率者,主人马行率也。母同则子齐,是为客马行率五,主人马行率十三。于今有术,三百里为所有数, 十三为所求率,五为所有率,而今有之,即得也。〕
以三百里乘之,为实。实如法,得主人马一日行。〔欲知主人追客所行里者,以三百里乘客用日分子十三,以母二十四而一, 得一百六十二里半。以此乘客马与主人均行日分母二十四,如客马与主人均行用 日分子五而一,亦得主人马一日行七百八十里也。〕